年终奖是公司根据每个员工在2012年度工作中遵纪守法、敬业爱岗、恪尽职守、优质服务而发放的。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年终奖的评定工作,特制订2012年度奖金的若干规定:
一、2012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,而且未被派驻单位投诉和公司处罚的队员给予全额年度奖金;
二、请假或因故离职两个月后又回公司工作的,则从重新上岗之后的时间计算;
三、2012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0天(含10天)的视为年度全勤,当月请假超过10天的取消当月奖金基数,如遇请假跨月累计超过10天的扣除一个月的奖金基数(如:8月份4天,9月份8天);
四、凡2012年12月份至2013年元月份进入公司的员工,公司给予50元鼓励奖;
五、在执勤中如出现一般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奖金20元(如着装不齐、未系领带、未戴帽子、未持器械、未佩上岗证等),严重违规者取消当月奖金(如脱岗、睡岗、迟到、早退等);
六、代管单位队员和已办理辞工手续的均不享受年终奖;
七、由于队员不履职而造成客户单位与公司终止合同的不再享受年终奖。
上述评定规定,望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。
温州强盾保安公司
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
抄送:办公室
管理部
财务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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